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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总公司《关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为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条件,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立足企业退休人员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进一步理顺管理服务关系,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整体可控的原则,确保2020年10月31日前,将公司退休人员全部移交户籍(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和社区,党员的组织关系同步转接至街道社区党组织,实行社会化管理。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实行退休一人,及时移交一人。企业离休人员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有序推进。公司党委要高度重视社会化管理工作,做好社会化管理移交的统筹协调工作,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移交实施办法和维稳预案,提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措施和办法,做好和政府、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移交工作。
2.整体移交,属地管理。以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为准,与区(县)对接,整体移交。户籍所在地与常年居住地不一致的,移交到常年居住地。退休的省外户籍人员,移交到企业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至接收退休人员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
3.以人为本,平稳过渡。本着对退休人员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的要求开展工作。移交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移交过程中,要倾听退休人员的呼声和要求,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排查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继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移交后,要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完成好应由企业承担的工作任务,维护好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矿业公司成立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汪学彬
副组长:张怀文 徐向阳
成 员:李晓玲 王东东 吴 旭 石爱珲 杨 沛
甘 露 黄 燕 王满年 廖发成 宋周义
雷 波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业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研究解决移交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和推进移交工作。廖发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离退休工作部工作人员。组织部、党建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物资设备部、规划发展部、财务税务部、资金结算中心、宣传部、信访维稳办公室、工会办公室配合完成本次专项工作。
三、移交内容
(一)移交截止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管理关系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拟移交的退休职工有904名,分布情况如下:
兰州市776名,分布4个区1个县,46个街道135个社区。其中西固区602名;七里河区103名;城关区45名;安宁区24名;永登县2名。
临夏州4名,其中广和县1名,永靖县3名。
陇南市8名,其中成县5名,西和县2名,徽县1名。
定西市2名,其中岷县2名。
平凉市6名,其中静宁县6名。
庆阳市2名,其中正宁县1名,西峰县1名。
天水市3名,其中秦安县1名,麦积区2名。
张掖市甘州区1名。
甘肃省外退休职工102名
(二)退休人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
截至2020年8月31日,拟移交退休职工中有党员101名,党组织关系全部移交至接收地党组织。
(三)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拟移交的人事档案共904份,依据档案接收机构要求,完成人事档案移交工作。
(四)专用于服务退休人员的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
依据集团总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实施方案》中的要求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成立领导机构和制定移交实施方案
公司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实施办法》。《办法》制定后,要进行公示,与所在地政府部门沟通对接,上报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领导小组,经集团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二)做好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离退休工作部负责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制表和人事档案规范化状况摸排,准确掌握移交人员数量、党员数量、档案规范化情况和数量、专用资产、统筹外费用等信息,以拟移交街道和社区为单位汇总填写以下表格,根据需要,制成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人一表,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形成电子文档。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按照退休人员户口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和社区分类统计,做到信息统一、总数一致。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档案做到完整、齐全、真实,档案缺失或不完整的,由档案管理部门向接收单位作出书面说明。
5.《国有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
6.《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专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资产移交清册》。
7.《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统计表》。
8.《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系卡》。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可行管用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将退休人员历史遗留问题在移交前予以解决。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解决计划。对于无法解决的,做好说明解释。
(四)洽谈和签订移交协议
《移交实施办法》审批通过后,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备齐所有材料,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申请函,与接收地政府部门、街道社区进行洽谈,在洽谈一致的基础上拟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协议》文本,经双方确认后正式签订。协议签订后,和相关街道社区进行对接,通知退休人员到社区办理报到手续。
(五)分类做好移交工作
1.移交退休人员的管理关系
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向接收地街道或社区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和《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双方核对、确认,在表册上签字、盖章。名册提交后,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内到接收地的街道或社区办理报到手续,核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
整体移交后新退休的人员,由退休手续经办部门协助退休人员办理到社区的报到事宜。
2.移交党员的组织关系
离退休工作部向社区提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备案。组织部与接收地街道或社区党组织衔接,开具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街道或社区党组织向企业开具回执。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前,督促退休党员交清应交纳党费。
3.移交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离退休工作部对退休职工人事档案进行初步摸排,掌握档案基本情况,协同人力资源部,与区(县)档案管理机构联系对接,讨论确定档案交接的具体事宜。移交前,人力资源部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向档案接收机构提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移交花名册》,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在企业提供的移交清单上签字盖章确认、备案,接收单位向企业开具回执。
公司退休人员中由省委管理的领导人员及核心涉密人员人事档案不移交。
4.移交(划转)专用资产
各单位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的专用于服务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资产,经集团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无偿划转给街道或社区。位于企业生产区或办公区的专用于服务退休人员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不进行移交。
(六)稳妥处理统筹外费用
按照稳妥和谐、统筹兼顾、逐步消化的原则,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问题。
五、工作进度安排
依照集团总公司《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实施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开展。
六、部门分工及职责
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明确各部门移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党建工作部:负责移交工作总体协调;负责移交启动工作的筹备和组织;负责《移交方案》意见征求及公示、风险评估、党委会研究审批等工作;负责《移交办法》的意见征求协调移交过程中各处室间的事务和人员。
离退休工作部:负责制定《移交方案》,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的具体事务;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总公司相关处室的对接、沟通;协调处理社会化管理移交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部:负责退休党员基本信息的摸底核实和登记造册工作;办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负责党员统计报表调整;负责退休党员党费收缴,指导退休党支部的撤销工作。
宣传部:负责移交相关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做好移交工作宣传报道。
人力资源部:负责与社保部门的沟通、衔接;负责统筹外费用摸底及处置;负责退休人员工伤、职业病的申报;负责退休人员档案收集、整理、编目、造册和移交;负责社保、医保相关问题的处理解决。
物资设备部:负责拟移交房屋等资产的摸底、界定和报表填报;负责划拨资产的审批和处置。
规划发展部:负责与省国资委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负责移交工作中的法务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的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负责移交工作中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财务税务部、资金结算中心:负责移交过程中的相关账务处理。
信访维稳办公室:负责移交过程中的维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制定维稳预案,做好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总体协调各部门和单位处置上访事件;负责退休人员上访接待。
工会办公室:负责做好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退休人员合法权益。
七、离退休部门职能归并和人员安置
离退休工作部原承担的离休干部、职工遗属、精简下放人员等管理服务职能并入人力资源部。
现有的专(兼)职离退休部工作人员,由公司妥善安置,确保重新安置后职级和待遇不变。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与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时接洽,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移交任务。
(二)强化督促指导。总公司党委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部门根据移交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工作。
(三)确保和谐稳定。充分做好退休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回应合法诉求,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退休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确保移交工作顺利平稳。
附件:1.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
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花名册
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党员花名册
4.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花名册
5.国有企业退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移交统计表
6.国有企业位于社区或职工家属区专用于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资产移交清册
7.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统计表
8.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联系卡
离退休工作部
2020年5月29日